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5865.有一个灵人,不是恶灵,被允许来到一个人这里,从那里与我交谈。当来到此人这里时,他说,他能看见看似一种无生命的黑色物体,或一团无生命的黑色物质。这是他被允许看见的那人的肉体生命。然后有人说,当人被允许观看拥有信之良善之人的肉体生命时,它看上去不像一个黑色物体,而像具有木头颜色的木质物体。我通过别人的经历同样得知了这一点。一个恶灵通过基于身体感官印象,因而基于外在记忆的思维而被带入肉体状态。这时,我也看见他如同一团无生命的黑色物体。当恢复到正常状态时,他说他原以为自己仍过着肉身生活。在其它情况下,灵人都不允许看人的肉体事物,因为这些属于世界及其光;当灵人观看那些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时,它们看似纯粹的黑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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